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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软件及信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录入:华道众合   文章来源:华道众合   添加时间:2013-4-15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软件及信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2〕1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软件及信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12月3日

 
江苏省软件及信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2002~2005)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以其强大的渗透性和信息资源应用的广泛性,引发了国际经济和社会的深刻变革,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信息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各地区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省委、省政府对发展信息产业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使我省信息产业迅猛发展。2001年,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共完成销售收入1 061亿元、工业增加值230亿元和利税8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9%、20.4%和21.4%。全省电子信息产业出口达60亿美元。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截止2001年,我省有172家软件企业通过“双软”认定。南京联创、南瑞继保电气、东大金智、南瑞集团、南瑞科技股份和南京欣网视讯等6家软件企业列入中国软件百强。江苏软件园、苏州新加坡工业园软件园、苏州新区软件园、无锡软件园、常州软件园累计有470余家企业入驻园区,沿江软件产业带的格局已经形成。
从发展趋势看,信息产业的价值主体正由硬件向软件转变。软件业在信息产业和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47号),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实现我省软件及信息产业高起点、大跨度、超常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信息化为龙头,带动信息产业发展;以信息产业为支撑,服务信息化建设。发挥苏南已形成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基地的优势,进一步优化环境,大力吸引外资进入基地,加速国际信息产业和先进信息技术向我省转移,迅速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水平,尽快建成国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基地。贯彻“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立足应用,努力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扩大出口,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快省内软件企业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步伐,加强自主研发,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尽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业体系。
(二) 发展目标
到2005年,全省信息产业(制造业、软件业、通信业、信息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 10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达8%,成为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结构升级的支柱产业和增强综合实力的战略性产业,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到2005年,产业规模将在2000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多,在各行业中名列前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工业总产值达到3 000亿元,年均增长23.4%;工业增加值400亿元,年均增长24.3%;销售收入2 000亿元,年均增长24.1%;实现利税150亿元,年均增长20.1%;出口108亿美元,年均增长23.2%。
到2005年,软件销售收入将在2000年的基础上翻三番,自主开发的软件和服务基本覆盖国内各个应用领域,软件出口额达到3亿美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产品,创立10个以上软件品牌,形成10家销售额超过亿元的软件企业,10家较有规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力争培育1家销售额达10亿元的软件企业;软件专业技术人才达到6万人,优化软件产业人才结构;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目标,促进软件业与其他产业融合,提升其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建设以江苏软件园为龙头的沿江软件产业带,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使之成为国内一流、充满活力的集软件开发、生产、交易以及各种专业服务于一体的软件产业基地。推进软件企业的重组整合,尽快形成相互联系、各具特色的产业链。
二、工作重点
到2005年,我省软件及信息产业要发挥比较优势,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建设规划,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等重大信息化工程提供必要的装备和技术支撑。
(一)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
集成电路及新型元器件。重点支持国家级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支持部分开发园区建立集成电路设计平台,鼓励各行业整机企业和设计公司合作开发专用集成电路(ASIC)和系统级芯片(SOC)。重点扶持一批各具特色的设计公司在相应专业领域做大做强,成为国内知名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以设计业带动芯片业和封装业的发展,使整个产业链规模逐步壮大。重点发展新型平板显示器件(STN-LCD、TFT-LCD、PDP等)、片式元器件(片式二极管、三极管、电阻、电容、电感等)、光电器件(光学头、光纤放大器EDFA、密集波分复用器DWDM等),形成规模经济。
通信产品制造业。以光缆为基础,重点发展光通信产品,向前延伸开发生产光纤、光棒,向后延伸扩大光纤接入网设备、SDH光纤传输设备、基于密集波分复用设备(DWDM)等光传输设备的产品规模,形成光通信产业链,建成我国光通信产业的重要基地。积极发展以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为核心的芯片、基站以及无线接入设备,并以此为基础开发应用软件,推动网络增值服务。
计算机及网络产品制造业。积极为信息化特别是电子政务等提供安全可靠的硬件设备,如网络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以及网管系统等。重点为能源、公交、金融、医疗等领域开发配套的电子信息产品与系统,积极推进IC卡及应用系统在各领域的应用,开发适用于小区和家庭的电子保安系统、POS机、高性能终端、商用收款机、计税收款机、支付密码器、条码读写器、智能卡及读写设备等金融商贸设备,形成较大的生产规模。
视听产品制造业。积极推进数字技术处理电视、家用信息终端设备、数字有线电视产品、数字卫星电视产品,开发生产数字高清晰度彩电(HDTV);采用多媒体技术开发生产集计算机通讯和电视为一体的数字化家电产品。努力实现激光视盘机机芯、激光头、光学组件、编解码芯片等关键件的产业化,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建成DVD国内最大的开发和生产基地;保持汽车音响在国内的优势,积极发展数字音响和家庭影院,开发多功能家用投影电视,替代笨重的大屏幕彩电。
(二) 软件业
做大企业规模。整合资源,重点培育20家重点骨干软件企业,其中10家销售收入超亿元,力争培育1家销售收入达10亿元的软件企业。培育10家有一定规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规模效应强、品牌形象好的软件产品和软件服务的骨干软件企业。 发挥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南京、常州、无锡、苏州软件园形成的沿江软件产业带的区域优势 ,组建软件企业联盟。
做强优势领域。大力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产品,如:集成办公软件(OFFICE)、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等软件产品和3G芯片、安全芯片等,尽快形成产业规模;在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市场体系建设上,围绕我省软件产业在电力系统应用、电信系统应用、企业信息化等方面的优势,挖掘我省丰富的教育、文化市场资源,拓展软件产业的市场空间。培育新的优势软件领域,促进软件产业资源整合,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软件产业发展规律的企业成长机制。加快骨干软件企业的形成,培育10个以上著名软件品牌。结合我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基础好、规模大尤其是外资企业集中的现状,鼓励开发嵌入式系统,掌握核心技术,实现产品升级,促进加工型产业向自主开发型产业转化。
推动软件及软件服务出口。充分利用我省软件人才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实施适合软件交易特点的出口管理办法,为软件企业扩大出口创造条件。支持软件企业承担委托加工项目,逐步提高出口软件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逐步把我省软件出口拓展到应用服务、系统工程承包及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大胆吸收和借鉴符合国际惯例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改进软件企业经营管理,提高软件产品质量水平,增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扩大软件产业的国际交流,鼓励企业开展CMM认证,推动软件开发的标准化,鼓励软件企业积极承接国外软件定单,从软件模块定制加工逐步实现软件产品出口及相关软件服务的国际化。尽快建成软件出口服务体系,建立与重点出口市场相关行业组织的信息交换机制,研究分析国际软件市场与技术发展动态,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鼓励有竞争力的软件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到境外设立研究开发、市场营销和服务机构。通过与国际著名软件企业合资、合作,壮大我省软件产业规模,培养高层次的系统分析、设计和管理人才,提高我省软件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出口能力。
带动相关服务,促进软件服务体系形成。以信息化为龙头,深度开发电子商务软件平台与电子政务软件平台,形成信息化带动软件产业,软件产业支撑信息化的互动发展格局。抓住信息化建设的机遇,发展以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软件检测服务、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运行与服务、软件与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等专业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鼓励软件企业联合、合作,实施专业化分工。支持和发展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网络服务、信息系统咨询和维护、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培育专业化软件服务企业,逐步完善软件产业体系。
加快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南京、常州、无锡、苏州软件园的专业化服务环境建设,吸引国际著名软件企业来我省设立软件研发中心。支持各地软件园加快园区的专业化服务建设 ,整合专业资源实施共性技术平台建设,为园内外软件企业提供软件产品的技术交易、版权交易、共性软件技术平台服务、软件专业人才培训服务、风险资金注入等专业化服务,推动软件园建设上新台阶。组织制定我省信息化建设和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及信息安全标准,完善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检测、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规章制度,依法开展信息化建设。
三、政策措施
(一) 支持软件产业开拓国内市场。重点围绕电子政务、现代远程教育、农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数字城市等信息化应用重大项目,大力实施软件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优秀的软件企业和系统集成企业,在重要设备、关键技术上进行攻关,开发技术先进、质量稳定的软件产品。政府部门要率先垂范,优先采用国产软件和应用系统,带动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使用正版软件和国产软件。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针对市场、技术变化,组织企业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产品展示活动,开拓市场,为软件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实行软件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制定政府采购软件产品和服务的目录及标准,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软件产品和服务。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用于购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国家、省重大信息化工程实行招标制、工程监理制,承担单位实行资质认证。鼓励企事业单位在信息化建设中,与软件企业合作开发或积极采购国产软件产品和服务。
(二) 提高软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以软件产业化为目标,以重大软件技术创新为重点,以软件骨干企业为主体,发挥我省高校、科研院所集中的优势,加快产学研用体系的建立。我省科技经费向软件产业倾斜,重点支持面向产业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重大关键共性软件技术研究开发,主要包括集成办公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应用平台、信息安全及网络安全、嵌入式系统、大型应用软件、软件构件库等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鼓励跨国公司与我省软件企业、大学、科研机构联合设立软件研究开发机构,共同研究开发基础软件、工具软件等方面制约软件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加强软件标准的研究与制定,重视软件检测工作,促进软件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
(三) 加大对软件出口的扶持力度。针对软件贸易特点,进一步完善软件出口管理办法,为软件企业出口提供便捷服务。软件出口基地内的软件出口企业可以开立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帐户,帐户的收入范围为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收入,支出为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支出及经批准的资本项下的外汇支出。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出口企业在境外设立研究开发、市场营销及服务机构,并在用汇上给予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代表处通过提供出口信贷方式,支持软件产品出口,开拓国际市场。把软件工程国际合作纳入我国同有关国家的双边合作框架协议。发挥省软件行业协会和进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支持软件出口企业在境外开展宣传、推介和参展活动。
(四) 加大对软件产业的资金投入。以软件产业为试点,逐步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非上市软件企业的资本流动,吸引社会资本增加对软件产业的投入。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软件产业融资渠道,促进建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对软件产业的风险投资。经审核符合境外上市资格的软件企业,均可允许到境外申请上市筹资。为保证软件产业发展的资金来源 ,“十五”期间,省财政向软件产业的投入不少于2.5亿元。其中,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经费、省科技攻关计划经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可用于软件产业发展的资金,通过结构调整,向软件产业倾斜;同时,为了确保软件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体现国家、省政策的导向和支持作用,在省级财力可能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入。
(五) 落实软件税收优惠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 %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在我国境内新创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促进我省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申报国家规划布局内软件企业认定,切实保证软件企业所得税退税工作的顺利进行。软件企业人员薪筹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六) 整顿和规范软件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坚决打击软件走私和盗版活动。省、市、县(市)各级政府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要为购买自用正版软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和规范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协助政府加强反垄断、反倾销、反盗版工作,制止不正当竞争。加强软件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研究,尽快建立软件产业现状和政策执行情况的定期评估机制,对软件产业运行情况和相关产业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引导软件产业发展。
(七) 加快软件产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建设好“吸引人才、用好人才 、留住人才、人尽其才”的大环境。允许和鼓励技术要素参加分配,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的建设,扩大招生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课程和教材建设。高等学校和中专校要加快培养软件专门人才及软件编程人员。组织各类培训机构,培养软件从业人员;积极开展与国外教学机构、国际著名软件企业和国内软件企业的联合办学,多模式、多渠道培养软件人才。加快人才引进,解决好人才待遇问题,大力引进国内外优秀的软件系统设计、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来我省工作。通过简化出入境审批手续,适当延长有效期等方式,方便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和高中级技术人员参与国际交往。大量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鼓励国外留学生和外籍人员在省内创办软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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