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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全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录入:华道众合   文章来源:华道众合   添加时间:2013-11-24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服务外包产业是智力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大学生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加快我区与国际经济接轨、培育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举措,对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为抢抓承接国际服务业产业转移的新机遇,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张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突破,现就促进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引导鼓励和市场化推进相结合为原则,以自主创新为主线,以扩大开放为动力,以人才建设为支撑,以优化环境为保障,促进全区服务外包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围绕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三种形式,坚持内培和外引相结合,通过联盟、合作、引进等方式,首先承接来自国内主要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城市转包、发包、分包业务,逐步培育具有自主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群体,提升承接离岸外包能力,不断提高张店服务外包水平。争取到2015年,全区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2亿元,全区服务外包企业达到30家,服务外包产业从业人数达到3000人。努力扶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使服务外包产业逐步发展成为中心城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载体建设
将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齐赛动漫产业园、中国陶瓷科技城等资源,打造全市高端服务外包聚集区。加强服务外包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公共服务技术平台、网络系统建设,提供稳定的供电系统和足够带宽的国际数据通信端口;为服务外包企业建设生活、居住、交通、金融、教育、医疗、商业、体育、娱乐等配套设施,保障企业发展和员工工作、生活需要,把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打造成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绿色生态园。
四、人才储备
1、大力引进国内外服务外包业高端人才。积极吸引行业内特别是熟悉国际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和业务渠道的高端人才,来张店创业、就业或为本地企业提供服务。建立高端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引进人员给予相应补贴,其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出入境管理等优先安排,在参与学术交流、招商推荐等重大活动时由引智项目单位负责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2、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制订人才培训规划,构建多元化、多层次服务外包人才教育培养体系。着力培育本地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同时,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做好“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培养出一批服务外包适用人才。建立服务外包人才信息库,提供人才储备服务,搭建就业创业平台。
五、政策扶持
(一)设立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区财政安排300万元作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专项用于引导、奖励、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使用由区财政局和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管理。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人才引进和培训补贴。对以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为主的服务外包企业,每录用1名专科以上学历大学生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不超过2000元的培训支持(定向用于人员培训);对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试,并与本区服务外包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对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服务外包技能培训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并在本区就业一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给予不超过50%补贴。对中、高层次服务外包技术人员出国培训、进修或聘请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区讲学和工作的给予重点资助。
2、办公用房补贴。进入产业园区(中国陶瓷科技城)的服务外包企业3年内按人均5平方米左右配套的办公用房给予租金全额补贴(免费使用)。经区有关部门批准的未入园区企业,房屋租金 3 年内按人均不超过 500 元/年给予补贴。
3、生活用房补贴。服务外包企业的主要创业人,按人均不超过3000元/年的标准补贴房屋租金,优惠期为3年,其他专业领军人员按不超过1500/年的标准补贴房屋租金,优惠期为2年。
4、市场开拓补贴。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招商推介会、专业展会、国际市场宣传,在给予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相关费用支持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国家扶持资金不超过50%的配套补贴。
5、认证补贴。对于服务外包企业获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等相关认证的,给予每项认证费用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费用补贴。鼓励软件企业进行“双软认证”,对通过软件企业认定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补贴;对通过软件产品认定的,给予每个产品不超过1000元补贴。
6、原创奖励。原创影视动画作品,在副省级以上城市(含副省级)电视台播出,按二维动画片每分钟不超过500元、三维动画片每分钟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按二维每分钟不超过1000元、三维每分钟不超过20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多个台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7、出口奖励。连续三年,以海关出口统计或外包业务合同、出口合同备案证书和银行结收汇单为依据,企业当年出口额与上年度相比(首期出口规模以50万美元为基数),每增加5万美元,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8、表彰奖励。对年度实现的服务外包执行额(不包括区外母、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和3000万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每年对为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新设企业补助。在我区新注册成立的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一年内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达到1000人的,补助不超过100万元;1000人以下500人以上的,补助不超过50万元;500人以下200人以上的,补助不超过30万元;2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补助不超过20万元;50人以下30人以上的,补助不超过5万元。
(三)税收奖励。推动服务外包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税收政策。同时,按照国家、省鼓励服务外包发展的有关政策及张发〔2010〕12号《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给予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优惠。
(四)建设用地优惠。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内外企业在张店投资兴办服务外包企业或兴建软件园。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项目可以划拨供地;属于物流(仓储为主)、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型服务外包项目可以参照工业类性质项目,以工业用地不低于最低价标准挂牌出让供应土地;属于划拨用地的,如果改变用地性质应按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五)给予融资支持。建立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多种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注重完善以民间资本为主,政府引导扶持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制,鼓励对服务外包产业的风险投资,逐步建立服务外包产业风险投资体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区担保公司设立500万元风险担保资金,引导金融、担保机构针对服务外包企业的特殊性开创新的信贷方式,支持有前景的服务外包项目。区政府每年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外包信贷框架协议,确定每年金融机构向本区服务外包企业信贷投放额度。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我区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进入服务外包产业。为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创造条件。
六、服务保障
(一)放宽市场准入。工商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对从事信息技术服务、软件研发和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给予工商登记便利,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和登记冠名条件。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允许实行分期到位,首期实收资本可按申请注册资本额的20%给予注册。软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经评估验资后,可作为无形资产追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二)支持本地采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政府采购和委托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外包业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本区的服务外包企业,由区有关部门在指定网站公示发包。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区有关部门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研究制订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和行业规范。
(四)建立行业协会。逐步建立服务外包产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内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订、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协同,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依法保障服务外包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行业特点,按照协商自愿的原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允许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
七、考核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张店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服务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下组下设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
2、纳入目标管理。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细化分解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考评。完善服务外包产业统计制度,客观反映全区服务外包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统计信息和决策依据。
3、强化招商考核。将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且常年用工10人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及相关培训机构纳入招商引资考核。凡年服务外包执行额100万元以上的,按其营业额的10倍认定招商引资实绩;培训机构向本地输送的合格就业人数,按每10人视同100万元招商引资实绩予以认定。
4、实行认定制度。对服务外包企业实行认定制度,经区商务、发改、科技、文化、教育、经信等有关部门认定,并报区政府批准的从事研发、创意、设计、培训、信息服务等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均适用于本意见,相关政策择优但不重复享受。区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
5、本实施意见由区商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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