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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认证:《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发挥质量认证工作在加强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管理、提升网络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8月21日前,通过如下方式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fpr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11。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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